【南京日报报道】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正式对外发布。据悉,这是国家首次明确电池回收方面的政策。
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性电池,收集责任被明确为制造商和进口商。我市早在3年前开展废电池回收工作,目前进展如何?主管部门和厂商如何看待国家出台的新政策?记者昨天进行了采访。
专家建议:电池分类回收办法可细化
据媒体报道,有关专家认为,家里日常使用的5号、7号电池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生产标准,分散处置不会对环境构成污染。而且我国还没有集中处理的设施,处理技术也不成熟。所以有人建议,5号、7号电池最好不集中回收。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我市回收的废电池中,约一半左右为5号和7号电池,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相对较少。环保部门表示,由于还没看到国家正式文件,所以收集的办法会不会有变化,暂时还不清楚。市容部门有关人员认为,市民分类回收废旧电池的意识是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现有的收集方法目前还会延续下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池是靠化学作用产生电能的,含有大量的镉、汞、锰等重金属污染物,废旧电池进入土壤和水源之中,有毒物质会慢慢溢出,在人体内部长期积蓄,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骼,有的还能够致癌。应该说,其危害与电池本身的大小没有多大关系,但由于不清楚目前电池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所以究竟5号、7号电池需不需要回收,不敢妄言。
有专家提出,目前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电池,采取不同的回收措施,减少废旧电池的危害。南京日报记者解悦
我市3年回收废电池58吨
在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门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禁止对已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还要求: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过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性或混合废电池,参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或贮存。为便于将来废电池再生利用,宜将已收集的废电池进行分区分类填埋处置或贮存。
记者从市容部门了解到,我市在全国较早开展废电池回收工作。1999年试点分类集中回收废旧电池,2001年开始,先后在800多社区、机关、学校等投放了2000只容量达80公斤的废电池回收桶。截至目前,3年来已回收了58吨各类废电池。
记者昨在网巾市小区门口看到,明黄色的废电池回收桶和深绿色的垃圾分类回收桶在社区门口比肩而立,废电池桶里多是5号和7号电池。小区社委会的一位负责人说,投放了回收桶后,几乎一个月就可以收满一桶。
这些废电池现在身在何处?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都贮存在位于孝灵卫沧波门的废电池仓库里。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占地近4亩的中心建有几间平房,里面堆满了纸箱和塑料桶。在仓库里工作的丁师傅介绍,纸箱里装的是没收来的伪劣电池,桶里则装着回收的废电池。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技术上说,对于含铅电池,国外采用的主要处理手段是进行再生利用;至于人们日常使用的碱锰干电池、镍金属氢电池和锂电池等,可以采用集中深层填埋的办法。
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市环保部门已经计划建一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对废电池实行深层填埋,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南京日报记者解悦
厂商暂未“闻风而动”
国家五部委出台的政策规定,充电电池以及扣式电池由于污染较重,须由厂家集中回收,此类电池的生产企业将打上回收标志。
明确了废电池回收主要责任在生产厂商和进口商,这些企业有什么打算呢?
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市目前没有知名度很高、规模较大的电池生产厂家,但也有一些企业在从事电池生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江宁开发区有一家名为“振寰金辉”的企业生产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记者电话采访综合办一位工作人员时,她却表示,尚不清楚回收废电池这件事。在南京拥有不小市场份额的金城电动车废电池是如何处理的呢?位于龙蟠路上的该公司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电动车使用的电池是外地厂家生产的,基本上天天都有顾客来此更换旧电池,他们将顾客换下的废电池收集起来,集中送回厂家处理。但偶尔也有人只买新电池,不肯丢下旧电池,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对于这样的顾客,他们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