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将对自行车等5钟轻工出口产品实行按“出口产品形式试验+出口批次的抽批检验+工厂质量体系的监督”的方式进行检验监督。 接受报检的部门应按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凭统一制定的“形式试验确认书”受理报检,对初次报检出口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有效“形式试验确认书”的报检,检验部门在落实检验的同时,做好抽封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形式试验。
新的检验监督模式改变了过去逐批检验的方式,将结合形式试验和抽查检验及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控制,对出口产品进行有效的检验监督。
原作者:自行车快讯
来 源:《自行车快讯》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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