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17日电(董晓燕)记者12月15日从北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北海市交通局近日和车管所达成共识,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环保节能型的交通工具,应在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街道宽阔、车流较少的北海市大力提倡。从12月起,北海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按非机动车辆入户。 去年以来,由于北海市限制摩托车入户,价格比摩托车便宜,代步又比自行车省力的电动自行车在北海受到市民青睐,卖得较火,北海市区一下子出现了数十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据交通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北海市区已拥有电动自行车近万辆,市区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见有人以电动自行车代步。
然而,电动自行车的流行却给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难题,因为电动自行车虽然具备了机动车的一些特性,却又不算是机动车,也不能算是以脚力推动的自行车,它倒底该走机动车道呢还是非机动车道?是应该禁止还是通行?一时间引起了争议。由于这些难题,近万辆电动自行车迟迟不能入户,给这些车辆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好处理。北海市的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每天都会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给电动自行车确定身份。交通部门和车管部门也认为对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视而不见也不是办法,通过多次会商研讨,近日两部门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从12月起,结束北海市电动自行车无人管理的状况,允许所有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辆办理入户手续,电动自行车从此在北海获得了“通行证”。 (完)(据广西市场报)(责任编辑 李璐)
原作者:董晓燕
来 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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