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和自行车综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自行车长效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长效管理意见》)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海经过一年半的综合治理,自行车综合管理各职能部门的长效管理机制已逐步建立起来了。 新制定的《长效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综治办、公安、劳动保障、物价、税务、工商以及停车服务业协会、自行车综合管理项目执行单位等18个自行车综合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各自主要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
另外,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还被纳入了创建“安全小区”和“文明小区”的考核,作为评选的考核标准之一,加重了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的份量。
同时,从今年开始,上海市还将陆续对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达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区、县或单位将颁发证书,有关部门将以抽验等方式促进自行车的日常管理,抽验不合格的区县或单位将被摘牌。
原作者:中国自行车协会
来 源:《中国自行车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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